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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这麽搞到底谁尴尬呢?(1 / 1)

周志兴看见面无表情的审判长进来后便开始紧张了,虽然说事到临头需放胆,但这种情况下是个人都会紧张。

压力太大了,身边的所有人都不看好他的维权行为。

以至于站起来欢迎审判长的时候周志兴差点腿软了,还好身边的老唐一把将其扶住。

「不要怕,没什麽害怕的。"老唐看着台上的审判长道:「基本上这个案子我们已经赢了。」

「我,我不怕啊?赢了?这就赢了?」周志兴在一边满脸呆滞道。

律师确实不能给当事人承诺案件的结果,但是这会儿了,老唐不会管那些,因为他真的认为案子已经赢了。

两天前,他这边收到了分局那边的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就是这份答辩状和材料,让老唐有了八十分的自信。

然后他今天看到了这位审判长后便有了剩下的十分自信。

无他,这个审判长,还是几个月前做出一审判决的那位法官.

说起来好像太巧了,但这就是现实,员额制度下法官就是不多,相比之下行政庭的法官更少就算是一年后来起诉,遇到同一个法官老唐都不觉得意外。

本来差的那十分被这位法官给补上了,老唐决定一会儿说的更激进点,反正这位法官是当时的亲历者。

他该做的工作都已经做了,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还有九十分,全靠对手的抬举「你安心看着吧,把心放在肚子里,就当看个过场动画了。」

不得不说,一个知名的大律师,而且说话从来都是一个唾沫一个坑的大律师,在你面前风轻云淡的告诉你,案子已经赢了。

那种自信会感染身边的所有人最起码现在,周志兴感觉自己一下子不紧张了,唐方镜给他的感觉真的太自信了,

对面,于念东和小刘律师不时地抬头看看,对面这个唐方镜又来那一手,桌上还是什麽东西都没有。

就在这样的氛围中,书记员宣读完了法庭纪律,上面坐着的审判长孙宗浩开口道:「现在开庭。」

还是按照流程,双方先进行陈述,老唐站起来正准备宣读起诉状呢,上面的孙宗浩再次说道:「原告这边除了起诉状上的意见外,还有别的意见吗?」

这一句话让心情平静下去的周志兴又紧张了,情况不对啊,为什麽法官会这麽说,都不让人读起诉状了?

对面的老于和小刘都有点错愣,他们开庭的经验少,并不知道这种情况代表着什麽。

只能模糊的想,不让对方多发表言论,这应该是对他们这边有利吧.

旁听席上,周志兴的妻子和邻居都在紧张中,也就是胆子小,不然都想站起来问为什麽不让陈述了。

然而,老唐闻言脸上闪过一丝笑容,回道:「没有。」

」好,请被告进行陈述。」

老唐随即坐下,看着更加轻松,他也懒得给其他人解释,审判长这麽说一般是代表着要节省时间。

就本案而言,这里面的含义就很深了,老唐这边是觉得,合议庭,甚至于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已经对这个案子有了一些看法。

被告这边,老于开始宣读答辩状,很快就念完了,无非就是说重新调查后发现,周志兴的言论确实存在寻畔滋事行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罚合法,证据确凿云云」下面请原告开始举证。」审判长孙宗浩看向了唐方镜。

老唐随即开始说道:「证据一,三份财务报表—」

他这边的证据和当初没什麽区别,证据还是那些证据,

但是多出来一份新的证据。

「证据四,我方当事人向权威部门实名举报记录,以及相关部门的电话回覆记录,证明他并没有寻畔滋事的故意,而是基于实际证据,确实认为可能存在行贿行为,实行公民的监督权。」

审判长孙宗浩看了看,随即开口道:「实名举报有没有给回覆呢?「

周志兴闻言开口道:「还没有给过书面的回覆,但是之前相关部门给我做过一次电话回覆,说举报材料已经收到了,暂时无法查明。」」

确实有过这麽一个电话回覆,其实这种电话回覆是很正常的,毕竟你是做的实名举报,而且是走邮寄方式。

所以那边收到材料后必须要给一个答覆,说你的举报材料我们收到了,然后现在初步调查是个什麽情况。

孙宗浩低头记录了一下,随即道:「原告这边还有什麽要补充的吗?」

老唐摇摇头道:「没了。」

没办法,周志兴接到过电话,但是他的手机却没有开自动录音,所以只是有那个通话记录,没有具体内容。

当时据周志兴说自己接到电话唯唯诺诺,人家说暂时无法查明他也没问什麽,就几句话然后就挂了电话。

对此老唐并不在意,无法查明也是一个态度,最起码没有直接说你的举报事实不存在。

关于这个证据是否拿出来,也和周志兴确认过,毕竟谁都知道这意味着什麽。

对面,于念东开始质证,事实上当初收到传票和证据材料的时候,他们局领导看着那材料差点就懵逼了。

这个周志兴不声不响地居然搞了实名举报但是他们这边也没办法,林城毕竟还是林城,是汉东的一个设区的市,不可能说分局这边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更不用说那个唐方镜还是全网知名的大网红。

首先,对于证据一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予认可,我方已经询问过物业公司管理人员,

其可以证明这些财务报表不是他们使用的报表。」

」对于证据二,微信群聊天截图—」

很快到了关键点证据四。

'对于证据四的真实性合法性均认可,关联性不予认可,林城市交警部门的纪律检查部门已经进行过调查,并且出具了相关的调查报告,证明不存在任何的受贿行为。「

质证完了,于念东这边开始举证,他质证时候的那些观点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

证据一,物业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等等三人的证人证言以及现在所使用的审批单样本,其与原告出具的审批单格式不一致,所以原告方出具的审批单真实性存疑。「

」证据二,林城市交警支队纪律检查部门做出的关于舆情核实报告,证明并不存在任何的受贿行为。」

」证据三微信聊天群截图

几份证据,只有前面两个是新拿出来的,上次一审时候,出具调查报告的是区里的交警部门,

而这次则是市里的部门。

算的上是对老唐上次言论的一个回应,你不是说自己调查自己的行为不合法吗,那好了,这次上级部门出具了调查报告,你怎麽说」请原告开始质证。」

老唐这边不知道什麽时候已经从包里掏出了两份材料,这会笑了笑开口道:「审判长,我请求出具一份新的证据来进行质证。」

」不过这份新证据其实也是旧证据,算起来并不新。」

啥玩意?原本绷着的审判长孙宗浩听到这话顿时有点绷不住了,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之前老周的心情。

这个唐方镜,当庭搞什麽新证据,这不是纯粹.

而且,什麽叫新证据其实也是日证据?

看了看对面的于念东,孙宗浩开口道:「你先出具看看。「

老于和小刘两人对视一眼,他们也是透过法考的,都知道一点,当庭提交新证据,其实已经过了举证期限,审判长完全可以认为你这个证据无效。

所以很多人看电影电视剧,那些律师当庭拿出新证据,把对方律师辩的哑口无言然后赢了案子的,那都是在胡扯。

你拿出新证据来,第一个找你麻烦的是审判长。

不为什麽,对方律师都反应不过来,你指望上面稳坐钓鱼台的审判长一下子反应过来?

谁知道你这证据是不是真的,万一错了,那判决出现问题,以后可能会被追究责任的。

份判决出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搞突然袭击的律师,基本上都被审判长讨厌,比如老唐。

尽管孙宗浩这边早已经对案件有了看法,但他也同样想好了,唐方镜拿出证据来,就直接认定无效。

老唐这边不慌不忙,确实当庭提交新证据容易被愁,但如果这个证据真的不能再真呢?

他将手中两份材料举起来,笑道:「审判长,这就是我的新证据,是上次在本院一审中被告方出具的昌山区交警部门报案材料。」

」好,然后旁边这份,则是这次出具的调查报告。

那好,大家现在看看,是不是很相似啊,几乎可以说就是沿用了当初的报案材料,并没有重新作出调查。」

「当然,如果被告觉得有必要,那可以申请司法监定,看看相似度有多少。」

他都不知道对方咋搞的,说是重新做出来的调查报告,结果稍微细看一下就能看出来,分明就是之前的材料。

这是明摆着不把法院当人看啊。

所以他老唐肯定要把这个挑破了,都不需要多说什麽,静静地看着就行。

材料被拿到了审判长手里,随即老孙的脸色就变得更黑了,以他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来,里面的调查内容,还是和之前一样..

也就是说应该没有重新调查过这什麽意思,老孙都已经不想去琢磨了,关键上次这个案子也是他审的!

简直是杀人诛心!

随即两份材料被拿到了老于手中,老于这边也是头皮发麻,他自然是知道这些情况的,原本还以为对方不会发现,结果—.

但他没办法,报告是上级部门做出来的,他又能咋样,只能拿着上来当证据。

老孙开口了:「被告,你这边有什麽话说?需不需要申请司法监定?」

老于看向了身边的小刘,两人对视一眼,终于小刘勉强开口道:「没,没有话说,不需要申请监定。「」

这现在只能说对比之后很相似,法院自由裁量,要是真的申请司法监定了,万一搞出来个相似度多少的结论,那咋办.

一旦被曝光出去,那林城这边相关部门就不用想了,等着开始被调查吧老孙随即道:「好了,原告继续质证。

老唐接着说道:「关于舆情报告,我方也由此进行实名举报,证据四可以证明,而现在的回覆是无法查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类似的情况调查应当以领导调查原则为主,所以在上级纪律检查部门回覆说无法查明的情况下,被告所说的,我方当事人捏造事实,寻滋事的行为明显证据不足。」

他不会将矛头对准相关部门,最起码现在不会,法院庭审中,只说和案子有关的事,你说其他的法官也管不了。

『另外,物业公司的证人证言并不认可,因为本身这个案子和物业公司也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其公司管理人员的证人证言无法确认真伪。」

'至于审批单样式,当初我方当事人捡到的审批单是七个月前的,而物业拿出来的审批单是现在使用的。」

现在的审批单是这种格式,七个月前的并不一定是,而且两种审批单其实格式差距并不大。」

这个质证听起来有种强词夺理的感觉,毕竟一般来说很少有公司会对这种报表格式进行随便修改的,根本没必要。

但是,出具审批单的是物业公司,行贿行为针对的也是物业公司,那麽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能这麽说了。

有利害关系的情况下,你这种证据就是不可信。

怎麽才能证明,拿出七个月前使用的审批单来就行,上面的时间一定要明确,那证明力度就很大了。

按道理很容易能拿出来的,但是物业没有拿出来,反倒是拿了现在用的,这里面就有的琢磨了。

老孙低头看了看,随即道:

」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请原告先发表意见。「

老唐开始侃侃而谈,他要一次解决问题。

核心意见就是,你们拿出来的两个新证据都不行,而我们这边实名举报过,没有结果,所以你们说我们在造谣,在捏造事实寻畔滋事,明显证据不足。

至于为什麽上级部门会说无法查明,那你们自己去问,反正人家就是这麽回覆的,也没给书面回覆。

旁边的周志兴看着老唐在那里各种言论,已经激动的无以复加,他万万没想到,这次感觉自己这边好像占了绝对上风!

单单是那个实名举报就能直接压死对方了,当初唐律师让他去举报,他居然还犹豫了,真的想扇自己两巴掌.

都说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律师也是如此,像老唐这种人,除非是万不得已的情况,比如王大爷那个事,他实在没有任何办法,才会在庭审中玩技巧。

但那是没办法的办法,如同走钢丝一样,如果没有那个灵光一现,基本上案子输定了。

正常庭审,都是谋定而后动,在之前就把该收集的证据都收集到,把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然后庭审中逐一应对,稳扎稳打来赢下案件。

」所以就是说,你们拿着和之前一样的材料,就可以重新作出十天的拘留是吧?"老唐笑容依旧平和,但是话里的意思却极其诛心。

对面的于念东真的是不知道怎麽回答了,这怎麽说?

说我们没仔细看?还是说仔细看了没发现?

怎麽想都不对,只能在那里沉默着不说话,我不说话总行了吧。

他只是一个工作人员,这会儿不说话没事,顶多输官司,但要是说了什麽不该说的,可能就得背锅了。

老唐几次询问都没有结果后,上面的老孙开口道:「好了,法庭辩论结束,双方还没有没有要补充的?」

这时候老于和小刘又活了,表示没有补充的。

「那本案暂时休庭,择期宣判。」

没有当庭宣判,看来又是一个需要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子,老唐拎起手提包,转身道:「走吧。

一边的周志兴赶忙跟上。

于念东和小刘对视一眼,脸上满是苦笑,这种事真的麻烦,还是赶紧回去汇报吧,反正和他们没关系,顶多被说两句。

很快相关的领导知道了庭审情况,这下是真的懵逼了。

关键是上面的态度,上面说的是无法查明,而不是「不存在问题」,所以导致对方的理由很充分。

你们领导都说无法查明,那你们查出来说不存在问题肯定就不对了。

关键对方是唐方镜,按照这个人的习惯,结束之后肯定要把案子发到网上的,那到时候就不敢想了—·

但他们偏偏还没办法,威胁对方说不要发到网上,发到网上就抓你?

基本上想都不会想,唐方镜从来不会受威胁,这是现在网上公认的一件事,那个人不把自己的命当命看啊!

前脚刚刚被人把手都砍了,后脚就跑来林城和公安机关打官司,这种人绝对不可能被吓住,

明明已经癌症晚期了,好像弱不禁风似得,但是这边想了半天却愣是没法子,有句话说的挺好,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老唐这边自然不知道其他人的想法,知道了也无所谓,国家很大,一个昌山区也没那权力可以咋样。

这次的案件很简单,所以他自己剪影片,懒得再举报,舆论监督也是一种监督方式。

在司法程序上,他不会用舆论来影响,靠的是自己的本事。

但是在行政监督方面,舆论监督那是法律规定的监督方式,那必须得用用。

他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存在的,不会新增自己的任何评价,倒要看看自己会不会因为寻畔滋事被抓。

如果自己被抓,那就更有意思了,说实话老唐还从来没进去过呢。

反正开了挂,要麽脑袋掉了,要麽整个人都被撞的不成人形,否则只要开始,他就不会妥协就是不悠。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老唐每天就在酒店内剪影片,周志兴的日子不好过,实名举报的事已经暴露出去了,现在单位一些同事见到他都躲着走。

终于第三天头上,接到了林城中院电话,说已经做出了判决。

很快两人赶到了中院,分局那边的老于也过来了,坐在被告席上一言不发。

老孙眼看着双方都到齐了,随即开始宣读判决书。

'本院认为,昌山分局提交的物业公司证人证言,以及审批单

林城中院直接把两个新证据都给否定了,理由就是唐方镜说的理由。

「因此,被告在未新增有效证据的情况下,作出与此前被撤销的《处罚决定书》几乎一致的处罚,明显违反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丶三项,以及《国家赔偿法》第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被告昌山分局于做出的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判令被告昌山分局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周志兴支付侵犯其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41034元。」

」三,判令昌山分局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周志兴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昌山分局承担。

听着判决结果,周志兴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终于赢了,这次没有出现任何意外,法院把之前的处罚撤销了,然后直接判决赔钱。

老唐倒是觉得有这个结果才正常,至于那个赔偿金数额,则是根据去年最高法公布的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一天是四百出头的样子,十天刚好这麽多。

这个判决的意义很大,直接判决撤销加赔偿,法院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那就是这次不和稀泥。

于念东没说话,拿着判决书一言不发的走了,没有要上诉的意思。

大概心里都清楚,这个时候再上诉,肯定不会有什麽好结果,虽然公检法是一家,但再是一家,有的时候也要区分清楚了。

周志兴已经和旁听席上的妻子抱着各种激动,在那里不断喊道:「老婆,我没有违法,没有违法!」

他的压力太大了。

现在,有了一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感觉,终于,终于可以结束了。

欢乐的氛围中,老唐拎起手提包,做律师最大的成就是什麽,大概就是现在这种感觉了。

帮着没犯罪的嫌疑人脱罪,替那些受到不公正处罚的当事人维权成功,看着他们在庆祝,那种感觉很舒服。

系统的任务是一方面,这种感觉是另一方面。

激动过后的周志兴已经开始打电话订酒店了,他今天晚上要好好的醉一次,还要把单位的同事请来,把邻居请来,让他们看看,自己做的事没有违法!

国家都要给我赔钱了明白吗!

讯息已经传到了物业公司,梁培面无表情,他现在开始认真的思考着,如果唐方镜帮着小区建立业委会,他们咋办。

能做的只有掺沙子,小区有的人是物业的员工。

不过,这种案子对方不会接吧,小区那些人不可能出钱请这种律师。

晚上,老唐参与了庆祝,不过这次没喝酒,在外面他还是很小心的。

狂欢之后,周志兴的生活重新步入了正轨,这场因为「十日拘留」引发的行政案件落下帷幕历经两轮三次诉讼,终于有了结果。

赔偿是四千多块,也就是老唐在对方维权到底后给退还了大部分的费用,最后收费两千块,

不然的话,就这案子要是其他律师来做,这麽漫长的诉讼,这麽大的压力,最少也得几万块,

但如果没有律师帮忙,靠着当事人自己来打这种官司,结果都能想到。

到了第六天的头上,周志兴接到了分局电话,去填写了国家赔偿款的相关材料,三天后,分局法制科将四千多块打到了他的银行卡帐号上。

老唐这边的影片早已经做好了,配音也做完了,一直在等着公开道歉,然而却一直等不到。

所以他在影片后面加了一句:截止到本影片释出,对方依日没有进行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一个标题:究竟什麽叫寻滋事!

前后看了看都没问题,随即老唐点选上传。

影片已经上传了,自己在这边待着也没事干,当天就买了回京州的车票,不道歉的事没打算让法院强制执行,没必要。

业委会的事让周志兴好好想想,如果需要自己帮忙再过来,说白了就是街道办那边的问题,行政诉讼就能解决。

物业跟踪人,扎车胎什麽的都是小儿科,真的说起来,这种事才应该算寻畔滋事吧只可惜,一直都没人管。

京州,居海清最近几天的更新又开始拉了,用他的书友话说,这家伙估计是又想风油精了,

按照书友的意思,这种日常拖更的作者,就应该隔三差五的给他们整点活儿。

每次整完活儿,他们就像是吃了小药丸一样,能硬气那麽几天,硬气完了,就又开始给你拉,所以药不能停。

天地良心,老居每天起床都会发誓,今天必定不能拖更,但总有意外.

比如现在,老居随便翻了翻手机就看到了老唐的影片,马上来了兴趣,时间也不长就十分钟看完再也不迟。

影片开启,老唐那熟悉的声音响起:「各位观众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唐方镜,这个案子呢发生在林城,我个人感觉很有意思。」

『事情的起因呢是,我的当事人在物业办公室捡到了三张财务审批单—」

看着看着,居海清整个人都头皮发麻,微信群里说了几句话被拘留也就罢了,这个倒也没什麽,弹幕里的其他网友也没有多说。

毕竟现在微信群里骂人,如果对方报警的话,也有可能面临拘留,说白了网路不是法外之地这是现在政法宣传工作的重点。

关键是后面那些操作.

到了后面第二次行政处罚做出,弹幕已经变得密密麻麻。

『卧槽?这边撤销了,那边反手就是一样的处罚是吧?真的牛逼啊,@平安林城,你们怎麽回事?」

「好家夥,我直接好家夥,你们这是直接不把法院当人看啊,一模一样的处罚也就罢了,调查结果居然和以前的材料一样?好歹你也调查一下啊!」

『我就看看不说话,万一说的多了被弄个拘留呢—.

这个案子属实有点太离谱,很多网友不接触这些事,以前都不觉得会有这种操作。

居海清同样用自己的帐号开始发言,他是不担心什麽跨省的。

他一个网文作者,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关键是也没人让他开什麽「无违法犯罪证明」,所以他说起话来特别大胆。

「蕾姆我老婆」:林城的相关部门呢,不查一下吗?上面说查不清楚,下面直接就给了结果还用了之前的材料,这里面没有问题?

「另外,两次都是一样的处罚,而且刚好是申请赔偿后,这里面确定没有报复的一些问题吗?

我建议严查。」

」或者可以由汉东省来查.

「而且,道个歉而已,有那麽难吗?不服就去上诉啊,赔钱了,却顶着不道歉,这是为什麽?

难道依旧觉得自己没做错?「

有人在前面打头阵,后面的网友开始跟上输出。

然后呢,网友嘛都是搞地域扩大化的达人,一开始矛头冲着昌山区去的,结果说着说着,就开始喷林城。

然后呢,莫名其妙的,就变成了下面这样。

'这汉东省到底怎麽了?啊,你们自己看看,这几年汉东省发生了多少事,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我也觉得,其他地方八辈子都没什麽事,就汉东省,三天两头搞麻烦,真的是很奇怪。」

汉东又双被喷上了热搜,这下子,林城和昌山区都坐不住了。

汉东省的官媒已经下场,对老唐影片里出现的一些疑点发出了专门的文章。

标题就叫做:出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捂住盖子,问题依然在。

意思很明确,现在这样的舆论,你们给解释一下呗。

昌山分局,于念东已经不看网上的讯息了,林城权威部门已经释出了通报,要对这件事进行彻查林城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已经被免职接受调查,

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调查,沿用之前的材料就给出了结果,用的却是重新调查的名义

真的太离谱了,如果那个调查报告没问题,那重新作出十天的拘留也没什麽问题,因为上次没弄清楚,这次弄清楚了。

问题就在于这次依旧没弄清楚,局里也没有仔细深究,直接就用这个理由再次做出了十天的处罚

幸好,幸好他当初在庭审中没有多说话,唐方镜这个人真的是让人无话可说,怎麽都没办法。

物业公司,梁培看着网上的情况头皮发麻,知道那个唐方镜胆子大,但是之前一直都是看别人的热闹。

这次真的发生在自己身边,那对于唐方镜的胆大有了更深刻的体会,这人是真的不怕啊!

这可是一个地方的暴力机关,结果什麽面子都不给留,把所有的事都发到了网上

对于老唐感触最深的还是林城市这边的律师们。

这些律师只有一个想法,案件的当事人和唐方镜究竟什麽关系,以至于唐方镜这样不遗馀力地帮忙!

打官司能理解,帝都的律师们也有这个胆子,但是发到网上这麽搞真的理解不了,最后还专门来了一句没道·

律师费才几个钱,这麽玩命?

关于这点也是被网友们各种垢病。

网上事情极其火爆,而在现实中,周志兴却在懵逼之中,面前昌山分局的另一位领导亲自上门道歉了。

而且态度极其诚息,说会专门发文来消除影响.

这一刻,周志兴真的不知道说什麽,反正他现在只有一个想法,下次唐律师被人砍,他真的会上去挡刀子.

唐律师就收了两干块啊,和妻子商议之后,周志兴把退还的那些钱又给转了过去,还多加了一些,并且留言道,如果唐律师不收,他就去京州给他磕头。

京州,已经走出站的老唐看着周志兴的话哭笑不得,只能把钱收下。

场面确实有点大,不过他会一直关注着这个事的,如果单纯免职了没后续,那就再发个影片做事情要有始有终才行。

不然这系统不是白来了吗。

腾达律所,王青青正在无聊之中,作为一个律师助理,结果律师出门却不带她,让她很苦恼,

正在此时律所门被推开,王青青随便扫了一眼,脸上顿时露出了惊喜。

『唐哥你回来了?累了吧,我去泡茶。」

说着话,便赶紧起身去忙活,让一边准备说话的李伟龙默默低头,什麽时候自己也能有这麽好看的助理啊—.

十分钟后老唐已经躺在了按摩椅上,身后王青青笑道:「唐哥,我这段时间新学了点技术,你感受一下。」

老唐闭上眼晴享受着,这才是生活啊,出去做任务是为了活着,回来也可以适当享受一下。

这次应该让昌山分局受到了教育吧,终于又到了喜闻乐见的系统结算环节。

就是不知道会给什麽样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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