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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打狗棍(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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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红火的红烟楼忽然宣布歇业三天,这三天除了请来清扫红烟楼的小厮,谁也不许进去。

城里的其他青楼便酸溜溜地说了许多有的没的。

“红烟楼大概是躺着赚钱赚累了,想坐一会?”

“红烟楼压根没生意吧?装模作样说要休息,是负担不起成本了吧?”

“哎呦,还不是为了把男人们的胃口吊起来。欲擒故纵嘛,说的那么好听,什么打扫。”

红烟楼却真的开始认真的打扫,为了把后院都打扫得彻底,姚夫人还带着姑娘们出去玩了。

不但如此,城里好几个香料铺子,酒铺,饭馆也接二连三地歇业打扫。

那些其实都是裴千里的产业。他怀疑,独孤信把打狗棍藏在了其中一处,所以才要彻底清理一下。

果然,在彻底打扫又通风三天之后,团子在紫烟房间的床板下发现了打狗棍。

裴千里拿着打狗棍感慨万千:独孤信果然奸猾,竟然把打狗棍藏在他鼻子底下。红烟楼的脂粉味这么重,完全掩盖了打狗棍的气味,如果不是他彻底清扫通风,找到死也找不到打狗棍。

好了,现在完美了。打狗棍和碗都找回来了。他只要找到长老把碗和棍子还给他,就算完事了。

话说,这几日那老乞丐怎么没来他这里哭泣顺便蹭吃蹭喝?

他忙着找打狗棍,如今才留意到这件事。

正在琢磨着,独孤初忽然派人来叫裴千里去河边。

裴千里心里涌上不好的预感。

果然,那老乞丐浮在河里。他已经死了一日多了。

仵作勘验后说老乞丐是失足从桥上跌落。因为正是枯水期,河床的石头都露在外面。老乞丐运气不好,头刚好撞在石头上当场死亡。除了头部的伤口,仵作在尸体上没有发现别的外伤,暂时也没有发现任何中毒的迹象。

上游的桥边有老乞丐的脚印和从桥上滑落的痕迹,老乞丐的鞋就掉落在滑落的地方。

所以这个推断似乎很完美。

裴千里却一眼就看出来老乞丐是被拿石头砸晕后推下去的。

因为他在脚印旁边的泥地上试了试。他比老乞丐体重重不少,可是脚印却没有那岸上留下的脚印深。说明当时是有人背着老乞丐,穿着老乞丐的鞋走到河边,然后把他扔下去。

这一点很容易证明,因为老乞丐头上的伤口和留下血迹的石头尖端形状并不完全符合。因为虽然凶手心思缜密,却很难找到一块和河中石头一模一样的能拿在手里犯案的石头来。凶手只能随手摸了一块,砸晕了老乞丐把他推下去后,再把石头扔到水里就完美处理了凶器。

这个现场到处是伪造的痕迹。

“就这样吧,不用追查了。”独孤初淡淡地说。

“你过去不是这样的。”裴千里盯着老乞丐的尸体,幽幽地说,“过去只要是出人命案,不管死者身份多卑微,你都会追查到底。现在你是怎么了?他虽然是个乞丐,也有家人,也是一条人命,为什么不追查?”

如果不是为了来找他,老乞丐现在还能在家里含饴弄孙安享晚年。

“因为我现在知道,追查出了凶手也没有什么用。因为我们都知道凶手是谁。”独孤初冷冷地回答,“你不想死那么快的话,就不要那么执着。”

独孤初说完便不再理会他,而是叫人去通知苦主来领尸体。

裴千里站在桥上攥紧了拳头望着下面依旧潺潺流过的河水。

他有些不明白:既然有人知道长老的身份,为什么要留着长老到现在才杀?难道是因为他找到了打狗棍,暴露了长老的身份?可是杀了长老又有什么用?即便是长老死了不是也有别人可以拿着打狗棍当丐帮帮主吗?莫非这个打狗棍还有什么玄妙?

他撇下仍然在指挥人搬运尸体的独孤初走了。

独孤初望着裴千里的背影轻轻叹了一口气:裴千里看出来的问题,他何曾又看不出来?

他也不想站在这里,看着老乞丐的尸体难受了,便上了马带着人慢慢往回头。

路边停了一个软轿,看那软轿的装饰虽然不华丽却也雅致得很,应是富贵人家小姐出行所用。

既然是富贵人家的小姐出行,应该至少有几个护卫和老妈子跟从,如何只有一个侍女立在一旁。看来是特意屏退左右,在这里等人。

独孤初当作没看见,那侍女却过来拦住了马:“我们小姐想请王爷去茶楼坐坐。”

独孤初面无表情地问:“你们小姐是谁?”

轿帘被人从里面掀开,一个美貌的女子娉婷弯腰走出来向独孤初款款行礼:“王爷,是民女沈宝珠。”

独孤初的亲兵们面面相觑:好家伙,来者不善!

独孤初脸几不可见的热了热:虽然知道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沈宝珠不可能看出是他故意烧了婚房,可是他还是莫名的心虚起来。

沈宝珠肯定是来跟他联络感情,确保他会娶她。毕竟,他如今是京城里未出阁的小姐们心中最理想的夫婿。

他不想理沈宝珠,可是不理她却越发显得自己心虚。而且她既然都等在这里请他了,于情于理,他还是要跟她坐坐的。

沈宝珠在楼上雅座跟独孤初的对面立着,叫伙计上了一壶用她存在这里去年攒下的竹叶上的雪泡一壶岳山茶来。

独孤初暗暗惊诧。岳山茶是南岳山顶寺庙僧人种植的茶叶,因为在高处生长,寒冷又缺水,所以茶叶香味浓郁粗旷,苦涩却回甘。又因生长之处常年云雾缭绕,所以也叫云雾茶。

京中皇族和达官贵人多好龙井。他却觉得龙井太单薄做作,全然没有底蕴,偏爱这岳山茶。后来回了京,一来别人都不喝,二来岳山茶产量少,他也不想让人家觉得他为了满足个人喜好劳命伤财,所以只能喝龙井。只是心里却还是想念粗枝大叶的岳山茶。

虽然沈宝珠表面上说是他未过门的媳妇,可今日却着着实实是他们相见的第一面。沈宝珠如何会知道她喜欢喝岳山茶。

沈宝珠像是看透了独孤初的疑惑,一边伸出纤纤素手为独孤初斟茶,一边摇头浅笑柔声说:“家父别的本事没有却善会察言观色,投其所好。一听说皇上赐婚,他便花了重金向您的手下打听您平日的喜好。王爷也莫怪那些手下与家父,他们都是为的民女能好好时候王爷。”

这女人也不是个心思简单的人。分明是她为了投他所好打听了来,却要假托她父亲的名义,还把话说得滴水不漏,让他只能领情没法寻她错处。

沈宝珠把茶泡好,却不直接端到独孤初手中,而是站起来双手毕恭毕敬放在独孤初面前的桌上,伸出一只手做出请的姿势,然后便退了一步,婷婷立着了。

这种距离让人很舒服。

周到却不让人觉得太过亲昵和谄媚,客气也没有丝毫过于疏远的感觉。

看来关于她的家教甚好,知书达理的传言不虚。

她这么懂事,独孤初道不好意思让她站着了,微微点头示意她坐下。

沈宝珠这才款款坐下,却只坐了一般椅子,又不紧不慢地说:“家父说了一大堆,民女也就记住了这一条,您喜欢喝岳山茶。想来岳山茶用竹叶上的水泡比那花朵上的水要好。若是用梅花上的雪水泡就会染上香气,反而让好茶变了味。”

独孤初不回答,只端起杯子浅浅泯了一口。这还是他回京后第一次喝岳山茶,过去都是就近取井水,如今才知道原来用雪水更好,清洌淳香,苦得越苦,回甘越甘。

心情不由得好了三分,脸上的颜色也柔了下来,他放下杯子淡淡地说:“最近京城不太平,小姐还是不要出门,非要出来就多带几个侍卫。”

沈宝珠抿嘴温柔一笑:“王爷不必替民女担心。民女身上并无黄白之物,又没有那花容月貌,歹人为了冒险不值得。况且这个时间,刚好是官兵巡城的时候,若真遇见危险,民女叫一声,他们定会来救我。”

看她文文弱弱,没想到倒有几分胆识。独孤初暗暗诧异,却不想跟她多纠缠,问到:“小姐找本王不会就是为了品茶吧?”

沈宝珠淡淡地说:“民女今日来找王爷是想告诉王爷,如果王爷尚未准备好娶民女,就先不要着急成亲。若这桩婚事真让王爷为难,王爷一直拖着也没有关系。”

独孤初飞快地皱了皱眉:他揣度不出沈宝珠说这些话到底是真心,还是试探他的反话。

沈宝珠像是被独孤初为难的样子逗笑了:“王爷不必想太多,民女也并不想嫁给一个不是真心想娶民女的人。毕竟,一旦成婚,便是要过一辈子的人。况且家父资质平平,做个户部尚书还好,做丞相实在是有些为难他了。所以他在这个位置上未必能坐稳。他若不出错还好,出错的话肯定会被皇上贬离京城。到时候皇上就不会逼着王爷娶民女了。”

独孤初开始认真地望着沈宝珠:她作为一个女人,竟然能清醒认识到这一点,也是难得。这倒让他对她多了几分欣赏。

沈宝珠站了起来:“民女不能久留,省得有人起疑,若是王爷实在想不出别的法子拖延婚礼,可以悄悄叫人给民女传个话,民女可以装病。这样皇上就不会怀疑王爷了。”

沈宝珠行了个礼,便娉婷下楼去了。

独孤初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边细细品着一边想:沈宝珠挺有意思的。如果不是他如今心里已经有了程海棠,程海棠又是那种性子和身份,沈宝珠倒很合适做他妻子。

裴千里回到自家院子里,反锁好大门,拿出打狗棍来。虽然见到过打狗棍好多次,裴千里却头一回有机会坐下来仔细研究他。

他把打狗棍翻来覆去的看,却没看出什么异样。不过现在仔细看,他才越发觉得这个打狗棍不是普通东西。

有人说神仙穿的衣服没有接缝,这个打狗棍也是从上到下都没有一点缝隙,光溜溜的。难怪会让人以为它是用一根木头或者竹子打磨出来的。不然怎么解释没有接缝这个事情?

话说这个打狗棍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在丐帮出现的。他小时候听人说是某个高人送给程半山的礼物,还有人说是一个老乞丐的入帮贡品。

程半山自从当上帮主后立了个新帮规,每个新入帮的都要给帮主进献点东西。东西不论大小贵贱,都可以。但是东西的大小贵贱却决定了这个人以后在丐帮的地位。只是既然都沦落到到丐帮了,又有谁能拿出稀世珍宝来?说来说去还不就是一只偷来的鸡鸭和几个番薯的区别。

所以裴千里一直觉得,打狗棍多半是程半山当年从宫里抢来的,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才谎称是人送的。

蒋元瀚忽然从墙上落到院子里。原来他从外面练功回来,推门发现门锁了,便翻墙进来。如今他身手敏捷得不得了,轻功也不错。

裴千里刚才光顾着看打狗棍竟然没听见他翻墙。现在也来不及把打狗棍收起来。

蒋元瀚看见打狗棍眼睛都直了:“啊,你找到了,太好了。”

他扑过来拿起打狗棍翻来覆去地看。

“小心,小心,别弄坏了。”裴千里心惊肉跳。蒋元瀚如今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了,力气惊人又还控制不好。要是弄坏了打狗棍,程海棠非生吞活剥了他不可。

“小气,我就看看怎么了?”蒋元瀚灵活躲着裴千里的手。

就在两人闪躲之间,忽然听见打狗棍“咔”地脆响了一声,便同时僵在了那里。

裴千里一脸惊恐地说:“你掰断了?”

蒋元瀚哭丧着脸:“这东西不是能打死狗吗?怎么这么不结实?”

“我草,什么东西能扛得住你的蛮力啊?”裴千里忙抢了过来看了看。

幸好,没弄坏。裴千里松了一口气。

打狗棍却发出了第二声脆响,然后把手就忽然弹了出来,掉在地上。惊得滚蛋直扑棱翅膀,饭太稀炸毛。

蒋元瀚从张嘴结舌惊醒后立刻跳开,指着裴千里:“呐,这可是你弄坏的,跟我没关系。”

“我去,一到关键时候就撂挑子,老子好想抽死你。这还不是你已经弄坏了,到我手里才崩开。”裴千里气急败坏地伸手拍了一下蒋元瀚的头。

“把手好像跟下面材质不一样,是不是本来就是两个部分呢?”蒋元瀚不敢再伸手碰打狗棍,一边揉着被裴千里打痛的地方一边朝把手直努嘴示意裴千里去看。

裴千里捡起来看了看,还真是。原本密合无缝,看不出来。如今弹开了露出里面的颜色就很明显了。

“不管怎么样,赶快修好,不然我们两死定了。”裴千里想把把手装回去,却发现怎么装都有个缝,根本无法复原。

这种感觉太熟悉了。

一直一旁默默看着的嘿嘿嘿忽然转身进去把裴千里藏起来的镇纸拿了出来,指着把手留下的洞,把裴千里的镇纸插了进去。

镇纸竟然刚好插进洞里。

嘿嘿嘿一拍手表示很完美。

裴千里跟蒋元瀚交换着惊讶的眼神。两人心中那异样的感觉越发强烈了。

蒋元瀚摇头叹息:“虽然大小一样,可是也没法把把手装回去,所以没什么用。”

“行行好。”滚蛋忽然学着程半山的语气叫了一声。

嘿嘿嘿咧着嘴笑了起来,拿出要饭碗,学着程半山要饭的时候一样哭丧着脸用打狗棍戳着碗。程半山的规矩是只要那一天碗里堆积的钱和食物能让打狗棍里起来,当天就收工不再要饭了。不然他就会坐在整个城镇上最好的位置,用这个语气和表情吆喝。

滚蛋被逗得‘嘎嘎嘎’地大笑起来。

嘿嘿嘿也拍手笑。

蒋元瀚和裴千里却笑不出来,瞪大眼睛惊恐地望着那直挺挺立在空碗中的打狗棍。

蒋元瀚揉了揉眼睛:“我没眼花吧?碗里是空的吧?”

“嗯。”

“那这棍子是怎么立稳的?”

“不知道。”

“原来也这样?”

裴千里摇头:“不。我试过,碗里必须要装大半碗东西,这棍子才能立起来。”那一次他就是因为讨要回来的东西不够让棍子立起来,被其他乞丐嘲笑戏弄不给他吃饭,才气得把打狗棍扔到湖里。

裴千里把打狗棍从碗拿出来,想要立在桌上。只是他一松手,打狗棍就倒下来了。试了几次,都是这样,打狗棍在桌上根本立不稳。

裴千里觉得刚才棍在在碗中能立住,肯定是因为嘿嘿嘿碰巧找到了平衡点。他把棍子往碗里随手一插。

棍子却又稳稳立住了。

蒋元瀚越发震惊,梦呓一般喃喃地说:“难道是因为拔掉了把手就中了邪了?”

“可能是拔掉了把手又插了镇纸进去,刚好平衡了。”裴千里皱眉说完,伸手拔出镇纸。结果他的手一碰那个镇纸。整个打狗棍便忽然像雪崩一样,碎成了片片,‘哗啦啦’一层一层塌下来。

饭太稀和滚蛋他们惊得直接飞起,远远藏在了安全地方。

那些碎片落在碗里,刚好装满一碗,只剩下三寸来长的男人用粗簪子插在碎片里。簪子的头上还裹着一张纸。

原来,打狗棍的尖尖是这根簪子的尖端。

裴千里拿起那根簪子,细细打量。

纸则飘落在碗里。

那簪子上刻着‘裴’字。他忽然知道打狗棍是谁做的,又是谁给了程半山了。

蒋元瀚凑过来看,裴千里却已经把簪子收起来了。蒋元瀚又被碎片上的那张纸吸引了注意力,不等他伸手,裴千里又把那张纸拿了起来。

这原来是卷轴的第二层。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程海棠从蒋大头那边的小门进来了。

裴千里和蒋元瀚猝不及防,便大眼瞪小眼跟她对望着。

程海棠眼睛红红的。

蒋元瀚想她肯定是在为打狗棍伤心,立刻指着裴千里说:“是老大弄坏的。我一定让他给你复原。”

程海棠看都不看这边,只说:“反正我爹都说给他了,怎么样都无所谓了。”

见程海棠这么大度,裴千里才真的觉得害怕。他刚要问程海棠发生了什么事,程海棠却已经低着头从小门回她们院子里去了。

蒋元瀚和裴千里面面相觑。

蒋元瀚擦着额头的冷汗说:“她如今这样真让人害怕。”

裴千里点头。“嗯,不如直接打一顿来的痛快。”

程海棠回到自己房间,反手关上门,忽然背靠着门滑落坐在地上捂着嘴哭了起来。

其实独孤初发现长老尸体时,带着人皮面具的她就在不远处。

长老的惨死,让她想起了程半山。伤心和气愤让她脑子里一片混乱,便这么傻傻地跟上了独孤初,然后眼睁睁看着独孤初被一个女人拦住两个人一起上了茶楼。

想来那女人应该就是沈宝珠吧,这么看他们真是郎才女貌十分登对。

独孤初心里对沈宝珠应该还是有几分不同的,不然从不屑于与女人共处一室的他怎么会跟沈宝珠在雅座坐了那么久?

他们不知道再说什么,沈宝珠温柔浅笑,独孤初也表情专注。

想想她跟独孤初好像从没有这么心平气和坐下来喝茶说过话。程海棠心里酸得像含了一颗青梅。

沈宝珠走后,独孤初也没有离开,而是自顾自在床边喝茶。

他竟然笑了,看来他也不是只对她笑。

以后他还会对不止一次对更多的女人笑。唯独不会再对她笑。

程海棠越想越伤心,便没上去找他,而是游魂一般走回来了。她憋了一路,此刻才能痛快哭出来。

程海棠太了解独孤初了。他是个吃软不吃硬的家伙。如果沈宝珠大吵大闹,哭哭啼啼;或是她刻板守旧,满口礼教。独孤初肯定会心生厌恶。

可是看沈宝珠这样子,倒是个温柔冷静的女子,跟独孤初的气质太相近了。

这样的女人才是最危险的。更别说沈宝珠还有强大的娘家和独孤信做靠山。

她什么都没有,只有虚无缥缈的独孤初对她的感情。可是再浓的感情也禁不住现实的打磨。独孤初四处碰壁后最后还是选择接受沈宝珠。

所以,她没有丝毫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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